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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县区(市)文件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政秘〔2025〕37号
成文日期: 2025-07-21 发布日期: 2025-07-21
政策咨询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3-4106076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1 15:30 来源: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宁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国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秘〔20253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宁国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5721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造长三角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目标,按照《宣城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推动旅游产品供给提质升级、旅游环境优化提升、游客体验舒适满意,打造“舒心出行、诚心经营、放心消费、暖心服务、贴心化解”的宁国文旅“五心”服务品牌,书写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二、提升重点

(一)舒心出行

1.完善标志标识

及时更新更换破损的道路交通标志,确保标志标识精准、明确、美观。(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列各项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指导景区景点按照国家旅游标准设置景区标志、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对全市旅游标识牌进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文旅局、青龙湾管委会、乡投集团)

2.改善交通环境

加强旅游运输安全监管,优化旅游运输市场环境。提升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服务质量。强化路面执法,杜绝旅行社租赁违规车辆从事旅游客运经营。(责任单位:交通局、文旅局)设置旅游接驳专线,优化景区附近公交线路站点,保障公共交通出行。(责任单位:交通局)完善景区内部交通接驳。(责任单位:文旅局)加强“皖南川藏线”、将军关漂流等热门景点交通动态巡查,增强路面执勤力量及时疏堵保畅。(责任单位:公安局)

3.规范停车管理

景区景点周边及所在乡镇国有停车场、公共停车位实行免费停车;依法整治经营性停车场(私营停车位)非法乱收费问题。(责任单位: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指导督促景区按普通车辆、新能源车、大巴、无障碍车辆等分类规划车位,增加景区停车位。(责任单位:文旅局、公安局)

4.美化城市容貌

合理划定设摊区域,严格准入与退出机制,提升设摊区域服务品质;整治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强化环卫精细化作业,加强市区及公路沿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监管;挖掘扩容停车资源,优化静态停车环境。(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5.及时发布信息

在节假日、旅游旺季、极端天气,及时发布出行预警和温馨提示,引导游客合理规划旅游线路,错峰出行、科学限流。(责任单位:文旅局、公安局)

(二)诚心经营

6.落实明码标价

经营单位商品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严禁节假日乱涨价,禁止设置最低消费、虚报价格打折、“天价菜单”“阴阳菜单”。(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7.打击强制消费

规范导游、旅行社服务行为,在旅游合同中明确约定购物点的数量、停留时间;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文旅局)

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加强对哄抬物价、低标高结、商业贿赂、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等行为的监管,尊重消费者选择权。加强景区景点及“皖南川藏线”沿线周边商户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优化售后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三)放心消费

8.保障消费安全

加强对酒店、民宿等餐饮住宿企业的监管,保持餐饮住宿企业环境干净整洁;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开展经营场所建筑安全检查,指导属地政府对沿河沿湖沿崖及陡峭险峻地段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预警。加强治安巡逻与治安隐患排查,指导业主单位、职能部门保障场所和人员安全。(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文旅局、水利局、公安局)

指导督促景区景点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排查高速、高空、水上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定期对游乐设施、基础设施以及涉旅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加强对“私排”、非正规游船监管。(责任单位: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教体局、交通局)

(四)暖心服务

9.优化服务品质

游客在国有景区(含国有参股景区)一次购票游览指定景区后,自首次入园之日起 7 日内,经实名登记可凭票不限次数免费入园游览。鼓励民营景区积极参与“一次购票多次入园”活动。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破损的道路,增加休息座椅数量;加大旅游厕所清洁消毒频次,保障旅游厕所干净、卫生、整洁。督促景区更新和维护信息,确保官网、社交媒体等平台上的信息准确、及时。通过线下或线上导览图和信息牌等多种手段,为游客提供周边餐饮、住宿、交通等信息。(责任单位:文旅局)

规范涉旅行业从业人员文明行为。开展“微笑服务”行动进车站、收费站、服务区、旅游企业、景区景点、宾馆酒店、购物商超等活动,倡导行业规范指引。提供“夏送清凉、冬送温暖”贴心服务,各单位结合实际拿出具体举措。开展“人人都是迎客松”志愿服务活动,在重要时段组织人员开展旅游志愿服务。(责任单位:文旅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10.强化卫生保障

加强卫生监督,提高文旅公共服务场所卫生安全意识;强化应急医疗保障,开展急救能力培训,指导文旅经营场所配备应急医疗包。(责任单位:卫健委)指导属地乡镇提高“皖南川藏线”沿线、农家乐集聚区、旅游厕所、农家乐民宿卫生的维护力度,重要节假日开放景点增加清理频次。(责任单位:卫健委、文旅局)

(五)贴心化解

11.构建调处体系

建立市直部门、乡镇(办事处)、村(组)三级涉旅纠纷调处体系,发挥基层组织治理作用,吸纳村干部、老党员等热心人士第一时间参与旅游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责任单位:文旅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商务局、卫健委、教体局)

12.强化投诉快处

文旅、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分别在景区、景点、餐饮、住宿及购物等消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诉求办理(分办)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电话受理咨询、投诉、求助必须“快速响应、首问负责、闭环管理”。首次接听人负责对来电人陈述予以记录、及时解答或转办、全流程跟踪、催办。投诉处理完成后,承办单位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同时进行回访,了解投诉人对处理过程、结果、工作人员态度的评价,并记录归档。同时通过12345政务热线、部门信箱等途径受理的诉求,参照快处机制时限要求办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旅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商务局、卫健委、教体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宁国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联动机制,彭静同志(负责“贴心化解”)、李华同志(负责“暖心服务”)、钟云辉同志(负责“诚心经营”“放心消费”)、钟小键同志(负责“舒心出行”)任召集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文旅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联动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市级领导对所联系的重点旅游乡镇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履行包保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皖南川藏线”沿线等重点旅游乡镇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树立典型标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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