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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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87M/202505-0005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2025年宁国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09 发布日期: 2025-05-09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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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2025年宁国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09
发布日期: 2025-05-0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5年宁国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 16:05 来源: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2025年宁国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相关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9

2025年宁国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快构建交通运输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更好服务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营造公平、诚信、高效的行业环境,全面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制度
    1.落实信用体系建设部署。学习贯彻《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综运科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2.完善信用制度标准。贯彻落实《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宣城市文件,修订我市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管理措施(规建科、综运科按职责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二、夯实数字信用信息基础
    3.推广信用平台使用。积极配合对接2.0版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广使用“信用交通安徽”平台与网站,配合开展港口经营人等领域信用评价的拓展与应用,更好服务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等区域交通运输信用数据共享(综运科牵头,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4.完善信用目录清单。对照宣城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和清单、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提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综运科牵头,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5.持续推进“双公示”工作。做好全系统“双公示”信息的报送,提升信息报送的质效,做到零瞒报、零迟报、全合规,确保评估成绩居宣城市前列(综运科牵头,审批科、执法大队负责)。
    6.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加强信用信息发布审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强化数据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对违法违规收集、篡改及泄露信用信息行为的监控,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综运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三、拓展典型示范案例成效
    7.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围绕信用制度、信用数字化、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监管、信用修复、信用区域协同等内容,拓展守信激励“信易+”场景应用,丰富信用应用场景产品池。依托省级个人信用分通用基础标准,推出我市具体应用方案,探索个人信用分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驾培汽修等领域应用(综运科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8.开展典型案例培育。持续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推广学习,10月底前,局属各单位原则上培育不少于1个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积极参加部、省信用交通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等活动,争取更多成果入选表彰典型案例(综运科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9.推广信用报告应用。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一户式”信用档案,全面推广企业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加强和优化监管效率。拓展信用报告在审批备案、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场景应用(审批科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四、构建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
    10.实施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开展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推动完善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信库。配合开展公路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做好道路运输市场及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等工作(局综运科、海事中心按职责牵头,局属相关单位负责)。
    11.拓展信用评价范围。根据省厅工作部署,积极鼓励依法开展大件运输、道路客货运输和“ 四客一危”船舶、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综运科牵头,运输中心负责)。
    12.推行信用承诺制。明确信用承诺制适用事项和适用条件,深入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动信用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作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据。推动各类信用承诺书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审批科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13.深化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强化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联,实施差异化监督检查,推动评价结果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全过程应用,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探索行业评价结果与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跨部门的信用联动,及时做好案例总结宣传(综运科牵头,执法大队负责)。
    14.实施精准重点监管。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问题治理,探索建立重点监管名录及抄告机制。对信用状况较差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经营主体,依法采取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享受优惠政策或者便利措施、限制参加评优评先、增加现场检查频次等监管措施(综运科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15.做好失信治理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高频失信行为主体治理,通过建立台账、公示约谈、重点监管、信用修复等措施,引导信用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一站式”提交涉企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申请。推动协同办理、结果互认 ,实现月度动态清零(执法大队负责)。
    五、营造行业诚实守信氛围
    16.做好诚信教育宣传。持续开展“诚信春运”“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突出线上线下融合,通过车、船、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扩大诚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综运科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17.培树行业示范典型。挖掘和宣传交通运输行业道德模范、“诚信之星”等先进典型。做好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界定、安全诚信船舶(船长)、水运公司推荐评选等工作。组织参加“诚信点赞安徽”等活动,做好交通行业典型案例征集,加大对创新举措的经验总结和交流互鉴(综运科牵头,运输中心负责)。
    六、完善组织机制工作保障
    18.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充实信用建设人员力量。将信用交通建设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加强考核督导,规范评估程序,加强经费保障,推动工作落实(综运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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