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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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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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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2.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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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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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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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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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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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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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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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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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灾害发生情况,适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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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科:
0563-402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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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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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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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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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灾造成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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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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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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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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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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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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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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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科:
0563-402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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