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501-0000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农业农村局2024年四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1-03
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501-0000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农业农村局2024年四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1-03
农业农村局2024年四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5-01-03 09:10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
领导
责任单位 配 合 单 位 四季度量化目标任务 四季度完成情况 未完成原因 备注
7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保持同
步。
范志庆 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财政局、人社局 确保四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 1.已完成。
2.具体完成情况:
①绝对值和增速宣城市调查队暂未反馈。
②我市上报绝对值约4.9万,增速约7%。
77 纵深推进山核桃产业振兴,全面推广禁用除草剂,加快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持续提高山核桃产品品质和附加值。 范志庆 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招商合作中心、供销社、生态环境分局、乡投集团,中溪镇人民政府、云梯乡人民政府、仙霞镇人民政府、宁墩镇人民政府、南极乡人民政府、万家乡人民政府、甲路镇人民政府、胡乐镇人民政府、霞西镇人民政府 1.支持规上山核桃加工企业及宣城市级以上山核桃经营主体进行提升改造,组织开展山核桃经营主体加工能力提升项目,针对山核桃经营主体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等进行奖补。                       2.组织开展宁国山核桃高速标牌、合肥城区等公共品牌宣传。 1.已完成
2.具体完成情况:
①印发《宁国市2024年山核桃产业振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宁农〔2024〕37号),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宣城市级以上山核桃加工企业,开展山核桃经营主体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②印发《宁国市2024年支持山核桃质量认证补助资金安排方案》(宁农〔2024〕162号),安排5万元专项资金开展绿色有机认证补助项目,累计对5家山核桃加工企业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和续展进行补助。
③开展公共品牌宣传奖补,鼓励企业开展在宣传宁国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宁国山核桃品牌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品牌宣传,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展会进行展示展销宣传,累计对10多家企业进行品牌营销奖补。
④开展展示展销宣传活动,多次组织本地山核桃加工企业等20家主体,参加上海农展、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推广周、宣城市农民丰收节绩溪会场、宁国山珍•皖美进京——宁国山核桃及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等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宁国山核桃等宁国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78 依托汪溪现代农业产业园,突出紫燕食品龙头引领,建成投产恒满食品,加快思玛特二期、苗小坛建设。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 家、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1 家。 范志庆 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宁国经开区管委会、招商合作中心,汪溪街道办事处 1.为思玛特二期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融资及工程建设服务工作。
2.配合经开区管委会启动苗小坛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积极对接省厅,力争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家。
4.按照省厅要求上报第四季度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监测数据。
1.部分已完成。
2.具体完成情况:
①配合经开区管委会启动苗小坛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②新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家。                                                          ③已按照省厅要求上报第四季度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监测数据。
1.未完成原因:
①思玛特二期项目因市场行情原因暂停建设。
②省厅暂未下发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通知。
2.整改措施:
待省厅下发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通知,按照要求组织企业上报申报材料。
79 建设高标准农田 1.3 万亩,改造撂荒地 3200 亩,完成塘坝治理 10 个。 范志庆 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中溪镇人民政府、云梯乡人民政府、宁墩镇人民政府、梅林镇人民政府、甲路镇人民政府、汪溪街道办事处 1.推进项目施工,于12月底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2.整治撂荒地500亩,全年累计完成3200亩。
1.已完成。
2.具体完成情况:
①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 1.3 万亩,完成塘坝治理 10 个。
②已完成3200亩撂荒地整治。
80 以“千万工程”为引领,新建省级中心村 6 个,“五清一改”整治自然村 50 个,力争新增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 3 个。 范志庆 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生态环境分局、妇联 1.完成50个自然村整治进度100%。
2.推进2023年度6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完成进度100%。
3.推进2023年度山门精品示范村建设,完成进度75%。
4.启动2024年度精品示范村项目建设。
1.已完成。
2.具体完成情况:
①完成50个自然村整治进度100%。
②完成2023年度6个省级中心村建设进度100%。
③推进2023年度山门精品示范村建设,完成进度80%。
④启动2024年度精品示范村项目建设,完成进度25%。
81 实施乡村振兴“耕耘者”“头雁”计划,力争新增省级以上示范社(场)10 个,高素质农民 180 名以上。 范志庆 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完成乡村振兴“耕耘者”“头雁”计划。
2.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180人以上。
1.已完成。
2.具体完成情况:
①2024年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训8人,本年度“耕耘者”计划不涉及农业农村局;
②已完成培育高素质农民180名。
82 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探索强村公司发展壮大路径,扎实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力争新增50 万元强村 5 个。 范志庆 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市委组织部、财政局 1.深入推进“三变”改革,引导经营性收益达50万元以上的村分红;
2.开展强村公司督查; 
3. 实现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强村96个。
1.已完成。
2.具体完成情况:
①2024年全市57个村实现了分红,分红总金额1167万元;
②结合村集体三资“互学互查”,对全市37个强村公司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均已整改到位。                                                                             ③2024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约1.37亿元,经营性收入50万以上的村105个,经营性收益50万以上的村78个;
83 持续开展“十年禁渔”。 范志庆 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青龙湾管委会,港口镇人民政府、方塘乡人民政府、青龙乡人民政府、胡乐镇人民政府、甲路镇人民政府、西津街道办事处、汪溪街道办事处、竹峰街道办事处 1.组织开展中秋、国庆专项执法行动。
2.组织开展渔具店及水产品交易市场专项执法行动。
3.常态化开展四清四无及日常巡查检查。
4.常态化开展禁捕政策宣传。
1.已完成。
2.具体完成情况:
①开展中秋、国庆以及打击非法捕捞与违规垂钓等专项执法行动16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行动35次。
②开展渔具店及水产品交易市场专项执法行动1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经营门店8家。
③常态化开展四清四无及日常巡查检查,共清理违规网具39顶,浮动设施54座,查办简易程序案件6起。
④共发放宣传材料3410余份,张贴禁食长江野生鱼提示31个,更新、树立禁渔宣传栏、告示共19个,宣传报道20次。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