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502-0001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8 10:2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政策奖励审核兑现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相关企业:为做好2023年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政策兑现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宁国市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实施意见》(宁政办〔2021〕5号)。 |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 2023 年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政策兑现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宁国市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实施意见》(宁政办〔2021〕5 号)。
二、申报主体
宁国市注册落户的企业。
三、申报时间
(一)企业申报:2 月 28 日-3 月 5 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二)兑现时间: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待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及时安排兑现工作。
四、申报材料及责任科室
(一)、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获得安徽省专利优秀奖的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本条款实行“免申即享”。申报奖补相关要求见附件 3 宁国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二)、新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的;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国际单一国家商标注册成功的。申报奖补相关要求见附件 3 宁国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在 2023 年度已完成还本付息的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申报奖补相关要求见附件 3 宁国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四)、皖美品牌(原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宣城市政府质量奖、缺陷产品召回奖补。本条款实行“免申即享”。
(五)、对于首次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三合一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企业提供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体系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宁国市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实施意见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附件 1);④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 2);
(六)、对于我市主导或参与(前三名)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奖励。需企业提供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申报奖励项目证明材料(加盖公章);③宁国市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实施意见政策奖励审核工作底表;④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相关说明
本次政策兑现工作建议企业自行申报,我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申报业务。
六、联系方式
质量与广告监督管理科 李滢 0563-4012358
标准计量科 姚笑珊 0563-4039849
知识产权科 章力天 0563-4039843
附件:1. 2023 年度“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政策审核工作底表
2.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3. 宁国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