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7063E/202410-00049 | 组配分类 |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
发布机构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10-16 11:2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
信息来源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和标准 | 内容概述 |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6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