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407-0006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7-17 17:3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导航 劳动、人事、监察
信息名称 关于工伤申报公示的温馨提示 内容概述 各参保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42号)等文件,自即日起实行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公示,即在工伤事故备案报告后向市民之家窗口申报工伤前,须在职工工作场所对工伤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模板附后),公示情况及公示照片请打印后于申请工伤时同步提交受理窗口,谢谢配合。

关于工伤申报公示的温馨提示

各参保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42号)等文件,自即日起实行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公示,即在工伤事故备案报告后向市民之家窗口申报工伤前,须在职工工作场所对工伤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模板附后),公示情况及公示照片请打印后于申请工伤时同步提交受理窗口,谢谢配合。咨询电话:0563-4028462。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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