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141/202405-0002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9 08:2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科技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4年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标准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相关科技服务机构:根据《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实施细则》(宁科〔2023〕27号)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前期征集的相关意见建议,对2024年度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标准进行完善调整,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 |
各相关科技服务机构:
根据《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实施细则》(宁科〔2023〕27号)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前期征集的相关意见建议,对2024年度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标准进行完善调整,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宁国市科技服务机构评价标准
序号
评价类别
评价内容
评价权重
评价参考标准
1
配合工作评价体系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20
2分/家
2
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
10
0.5分/家
3
吸纳沪苏浙地区高校院所技术合同登记情况
10
2分/个
4
企业技术需求征集情况
10
每季度提供企业技术需求不少于2个
5
是否入驻科创中心及提供孵化服务情况
10
是否入驻科创中心 5分
孵化服务活动 2.5分/次
6
入驻科创中心团队或企业招引
10
5分/家
7
市场服务评价体系
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10
每年为企业开展专题培训、政策解读等公益活动不少于1次
8
服务标准是否满意
20
——
9
加分项
提供有效招商线索
5分/条(上限分10分)
备注: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工作从二季度起开始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