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311-00081 | 组配分类 | 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2 16: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开制度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 内容概述 | 一、本局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 |
一、本局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
二、本局发布的信息涉及两个及以上科室的,其中任何一个科室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都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科室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本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共同起草生成的需对外公布的政府信息,由组织起草生成该信息的单位负责向公众公开发布,其他单位不得对该信息进行发布。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