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79T/202501-00037 | 组配分类 | 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3 11:5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开制度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统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 内容概述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均须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即“宁国市统计局”网站进行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我市统计相关政策。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
三、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形式包括专家解读、网络问政、在线写信、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健全解读机制。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五、本制度由宁国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