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405-00113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7 16: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社会保险,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城乡,工作,征地,人员,宁国市,落实,老农,待遇,居民,养老,管理,发放,离退休,统筹,农民,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内容概述 |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宣城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宣城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负责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执行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
(三)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记录,建立和管理个人账户、档案资料以及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台帐。
(四)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审核及发放管理;受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年审业务;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
(五)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编制、执行等工作;负责与财政、国库的数据传递和资金核对工作。
(六)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月、季、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及时编报各类社会保险统计报表。
(七)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老农保基金的统筹、支付和管理,编制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月、季、年财务、统计报表。
(八)负责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养老待遇政策性调整工作,负责本市离退休人员、遗属等享受待遇资格审核认证、经办业务和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落实我市被征地农民、村干部、老农保等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协助发放全市“老字号群体”人员的工龄、生活困难补助等;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的参保、登记、待遇申报核发、档案保管工作。
(十)负责指导督促全市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构经办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受理有关业务咨询,协助有关部门裁决社会保险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争议;提出改进和完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建议。
(十二)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谢志祥
办公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楼
联系电话:0563-4037007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