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国市依法查处多起信访违法行为,对“以访施压、缠访闹访、滋事扰序”等信访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刘某某(男),在其信访诉求已经依法解决并且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书的情况下,仍然多次越级信访,扰乱了正常信访工作秩序,情节严重。3月19日,9月29日,刘某某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宁国市港口镇熊某某(女),为在征迁中谋取不当利益,多次缠访、闹访,以访施压,并在征迁现场阻碍正常执法,情节严重。5月22日,熊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三:宁国市河沥溪街道罗某某(男),在其事项已经信访终结后,不顾相关部门的多次劝阻、教育,仍然多次越级信访,并阻碍正常执法,情节严重。9月24日,罗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对于非访、缠访、闹访以及借信访之名扰乱滋事、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人,必将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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