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素不全、诉求不明、信息不完整导致无法确定承办单位的事项;
(二)反映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来信;
(三)通过诉讼、仲裁、法院、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四)相关诉求已得到解决,或有关部门已经明确答复,但网民仍就同一事由重复留言的事项;
(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有不文明、侮辱性或挑衅性言语的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六)行政职权或管辖范围以外的事项;
(七)同一留言人(id)在较短时间内持续提交留言问题;
(八)无实质内容的来信,以及不属行政机关受理职责的其他来信;
(九)个人与单位或他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十)其他商业广告类、产品推销、社会中介类等超出受理范围的问题。
(十一)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的。
(一)写信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对利用互动平台进行造谣毁谤、传播反动言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各种非法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网友反映内容要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政民互动管理员将会加强对信件主题和内容的审核把关,做必要的删减和隐藏处理。对不公开的信件一律不公开,对选择主动公开的信件进行部分“回复选登” 。
(三)答复期限:咨询类信件1个工作日答复,投诉建议类信件5个工作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