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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吕***

农村建房

发布时间:2025-09-03 13:36责任单位: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有农村户口已经跟父母分户了,可以在宁国农村申请建房嘛,有什么条件限制?
回复单位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5-09-03 17:04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依据宁政办〔2020〕23号文件《宁国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有关农户“一户一宅”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村民,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在同一住所为一户,一户享有一处宅基地权益。对“户”的认定遵循以下原则:(1)夫妻户籍不在一处的只认定一户;(2)未成年人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认定为一户;(3)赡养对象与赡养人之一为一户”等。在农民建房中,“户”的概念与户籍概念不同,该农户与父母共有一处宅基地,最大宅基地面积为160平方,若有建房需求,可以前往户籍所在村委会填写申请,申请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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