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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实验学校就读划片问题

发布时间:2025-07-18 13:49责任单位:宁国市教体局 信件来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来电人反映:2025年7月16日前往宁国市开发区实验学校给其孩子报名,但被告知因学区房并非是其本人名下,故无法就读问题。
回复单位 宁国市教体局 2025-07-18 13:51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宁国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规定,入学对象与其监护人住祖辈或其他亲属的房子、或与祖辈或其他亲属共住,用祖辈或其他亲属的房产证入学(实际上是以户口入学)的,判定的依据是①看父母一方户籍是否于结婚登记前已落户到该房产内②入学对象出生即登记在该户同住至今③父母在城区确无其他房产④在其它学区无自购或5年内无卖房记录,若这些条件同时符合,可以认可。若监护人及入学对象的户口在农村或其他片区,则不符合“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地出生登记”条件,不予认可。城区无房户或住门面房等条件不完全符合以上相关条款规定而无法入学的,可由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到统筹学校入学。 如有疑问,请联系宁国市教体局,联系人:谭杰 联系电话:0563-401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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