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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华***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

发布时间:2025-05-17 06:10责任单位:宁国市公安局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本人于2025年5月16下午2点半左右被电信网络诈骗3100元整收款方为宁国市*****户外运动服务部,现请求该市局严查该企业帮助本人追回欠款,该企业未给我提供任何服务,现怀疑该企业参与该起诈骗。本人不接受道歉不接受和解只要求追回损失3100元限期3天,希望该市局帮助给贵市添的麻烦深表歉意。
回复单位 宁国市公安局 2025-05-20 09:09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了解,发帖人系辽宁籍,现在新疆乌鲁木齐生活、务工。案发时,转账地点也在乌鲁木齐。发帖人于2025年5月17日已在乌鲁木齐报警。我局刑侦大队已告知发帖人案件办理流程,发帖人表示理解,并将等待新疆公安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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