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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宁国市既有建筑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集部门: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5-07-22 16:04 征集结束日期:2025-08-22 16:04 状态: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活力,响应社会的需求和群众期盼,确保相关政策的精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我局草拟了《宁国市既有建筑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ngscxghj@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既有建筑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地址:外环路与杨岭路交叉口。信封上请注明“《宁国市既有建筑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单位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822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姚陈旺;联系电话:0563-4037540

附件:《宁国市既有建筑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722


《宁国市既有建筑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激活市场资源有效利用,规范房屋用途管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及周边城市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以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和办理流程,强化监督监管相关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有效利用资源,规范房屋用途管理,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旧城有机更新,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同时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审批流程,强化项目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的目的

根据我市发展实际,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闲置低效房产资源盘活,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3月,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试点方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工业用地混合复合利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及周边城市先进做法以及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实际,为盘活存量房屋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标准,启动了《宁国市既有建筑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形成初步成果,现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意见修改后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五、主要内容

《宁国市既有建筑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已建成并已取得房屋产权上的既有房屋临时改变用途的行为,对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适用范围、审批程序、审批材料、部门审查、禁止情形、期限与延续,以及土地差价补缴、补偿等内容进行了具体明确。

办法旨在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内容一是支持长期闲置、存量规模较大、具有较大活化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仓库、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文化体育场馆、商业服务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进行盘活;二是推动闲置低效建筑通过改造转型为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新功能进行盘活。办法允许上述存量闲置低效建筑在保证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临时改变房屋用途。

六、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联系人:姚陈旺

联系电话:0563-403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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