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18beplay > 网站征集

关于征求《宁国市林木采伐便民管理六项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集部门: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征集开始日期:2025-07-01 14:57 征集结束日期:2025-07-30 23:57 状态: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起草了《宁国市林木采伐便民管理六项举措(征求意见稿)》,现按照要求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Lysyfzzx2023@126.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征求《宁国市林木采伐便民管理六项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森林资源管理科,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外环路与杨岭路交叉口。信封上请注明“《宁国市林木采伐便民管理六项举措(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单位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曾强;

  联系电话:18256339798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日



宁国市林木采伐便民管理六项举措(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2025年宣城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工作要点》精神,现就我市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便民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扩大告知承诺审批范围。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审批适用范围从“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扩大为“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采伐林木的,免于作业设计,可以只填写采伐申请表,并出具承诺书,承诺所申请采伐的林木无林权纠纷、遵守采伐技术规程、依法伐后更新以及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
  二、全力保障森林经营采伐限额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森林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依据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实行森林采伐限额五年总控,单独列支保障。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和木本油料产业园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所需限额予以优先保障。
  三、推动窗口服务前移下沉。聚焦便民利民,将涉及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委托乡镇政(街道)办理,提高审批效能。乡镇(街道)林业服务窗口和办事机构“一站式”办理小额(蓄积30立方米以内)商品林采伐许可事项。鼓励乡镇林木采伐许可办理服务向行政村一级延伸。
  四、精简许可受理要件。对蓄积量30立方米以上林木采伐,实行一次性告知,进一步精简受理材料,推进中心各科室集中联合审查,简化审核流程。
  五、规范建设项目林木采伐审批流程。对取得建设项目(含永久使用林地、临时使用林地、林业直服使用林地、农民建房)使用林地审核批准文件的林木采伐事项,可以凭林地审核同意书,由乡镇直接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无需再报送中心审批。当年开工建设的,可以依据编制的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现状调查表)的调查数据直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无需重新调查设计。
  六、加强林木采伐监管。强化重点公益林、天然林、生态保护红线、国道及铁路沿线、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区域的林木采伐监管;加快构建林木采伐信用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对森林经营方案和告知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管,依法规范林木采伐行为,切实保障森林生态安全。
  

宁国市林木采伐便民管理六项举措(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2025年宣城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工作要点》精神,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结合实际起草了《宁国市林木采伐便民管理六项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6月,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正式组织开展本次宁国市林木采伐便民管理六项举措制定工作。
  2024年7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同步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保障森林经营采伐限额需求,加强林木采伐监管。
  四、主要内容
  一、扩大告知承诺审批范围。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审批适用范围从“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扩大为“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
  二、全力保障森林经营采伐限额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森林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依据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经营活动。
  三、推动窗口服务前移下沉。乡镇(街道)林业服务窗口和办事机构“一站式”办理小额(蓄积30立方米以内)商品林采伐许可事项。
  四、精简许可受理要件。对蓄积量30立方米以上林木采伐,实行一次性告知,简化审核流程。
  五、规范建设项目林木采伐审批流程。对取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批准文件的林木采伐事项,可以凭林地审核同意书,由乡镇直接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无需再报送中心审批。
  六、加强林木采伐监管。强化重要生态区域的林木采伐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法规范林木采伐行为,切实保障森林生态安全。
  

结果反馈

  《宁国市林木采伐便民管理六项举措(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们通过门户网站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2条意见,采纳意见1条。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意见建议

意见采纳情况

不采纳说明

1

陈某某

将松材线虫病除治采伐加入文件当中

采纳

 

2

陈某某

文件内容加入伐后监管措施

不采纳

伐后监管在2024年7月2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林发〔2024〕71 号)文件中已明确,本次便民举措是补充前期文件内容,此项建议不纳入便民举措。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7月31日

收起
返回顶部